《诸城市奇工机械有限公司诸城市奇工机械技术及环保转型升级技改项目节能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项目节能审查验收报告主要结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诸城市奇工机械技术及环保转型升级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
诸城市舜王街道西九台村
3、建设规模及内容
经现场勘验和资料查看,该项目占地面积27964㎡,实际转型升级技改投资325万元,建设地点位于诸城市舜王街道西九台村,项目转型升级技改于2023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项目建成,实际建设建筑面积17721.88㎡,规划建设综合楼、仓库、生产车间等。利用现有铸造车间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淘汰1吨铝壳电炉两台,新购置1吨钢壳电炉两台,增加覆膜砂生产线,与现有的粘土砂造型线共用一套全自动水平造型线。购置钢壳电炉、射芯机、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装置等设备等22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后轮毂、差壳6000吨的生产能力,保持原有产能6000吨不变。
二、项目批复情况
1、2022年2月22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2-370782-07-02-985163。
2、2023年1月17日由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批复文件为:诸审批能审[2023]2号。
三、节能审查验收结论
诸城市奇工机械技术及环保转型升级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实现试运行,各项节能措施基本得到落实,节能管理制度基本齐全,达到节能验收要求,经过本次验收得出以下结论:
项目建设方案与节能报告一致;未发现存在淘汰设备;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已落实;计量器具配备基本齐全;项目能效水平、能源消费量未超过节能审查批复值10%,数据差值在合理范围内;用能设备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
节能报告中项目综合能耗批复为1054.00吨标准煤,本次验收报告核算的达产综合能耗量为1021.53tce,达到设计产能时的年能源消耗量低于节能审查量3.1%,符合《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第十五条不超过10%的规定。
节能验收小组一致意见为:项目节能审查批复的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等基本符合节能验收要求。节能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注意事项
公众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安玉山/13863658258)、信函、电子邮件(1032399761@qq.com)等方式,将填好的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节能验收评价机构,反映与项目节能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应实名提交意见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信息不全的意见表不予受理。
对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节能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在此次受理范围之内。